青海湘和有色金属有限责任公司厂区增设电子围栏项目变更公告
原招标公告规定:
三、本项目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注册的企业,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投标人应具有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3.投标人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所投主要软、硬件产品厂商针对本项目的授权函;
5.所投主要软、硬件产品厂商针对本项目的售后服务承诺函;
6.投标人未被纳入最高人民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或信用中国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现变更为:
三、本项目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注册的企业,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投标人应具有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3.投标人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投标人应具有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及IT服务管理体系认证资质;
5.投标人具备CMMI成熟度3级或3级以上证书;
6.所投主要软、硬件产品厂商针对本项目的授权函;
7.所投主要软、硬件产品厂商针对本项目的售后服务承诺函;
8.投标人未被纳入最高人民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或信用中国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